法律问答

在上班的路上摔倒,摔倒的地方在单位地下车库拐弯的地方,由于下雨路滑摔倒!是否算工伤?

2019-05-14 13:2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之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 工伤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见你的情况是属于工伤的,可以判定为工伤附
  •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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