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65岁了,能申请营业执照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4-06 07:24: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60岁以上的人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只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在办理时需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根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一、七十岁以上能不能办营业执照
    1、七十岁以上可以办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七十岁以上的人只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在办理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