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套房子,已经经中介签了买卖合同,但是卖方感觉卖少了,偷偷又卖给了别人,我想问问,卖方怎么赔偿?

2019-05-14 15:4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以及《南昌县存量房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你与卖房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和中介方产生中介代理关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卖房人在事实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违约定金法则,卖方除返还定金外,还须支付相当于定金一倍的违约金。
    3、同时支付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至于误工费以及房价上涨另行买房造成的损失,可通过追究卖方的缔约过失责任请求赔偿,关键看法院怎样认定了。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伤赔偿无丝毫关系,也没楼上说的那么复杂那么麻烦,其实现实处理起来很简单,如果你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工伤了,公司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公司会帮你去进行工伤鉴定,包括费用结算什么的,你一概不管,公司自会到社保局处理,工伤期间,个人基本工资照发;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发生的一切费用全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不承担或不处理,你即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如果因工伤致残的话,就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伤残鉴定,赔偿原则一样,如果公司有买工伤保险,那么社会保险基金承担费用,公司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没买,公司全部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