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离婚女人搞对象三年了我给她还了十五万债务现在她和别人搞上了我这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5-14 16:35: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债务如果能够确定为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的,则依法应当又双反进行共同承担,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可以约定债务承担的具体方法,但是该协议通常只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能够对方债权人,而且该协议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双方不能够就债务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申请离婚诉讼,来让法院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