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法定假日上班的是不是应该给补休,下夜班休息算补休吗

2019-05-14 17:0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节日就是法律规定的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 1天、春节 3天、清明节 1天、劳动节 1天、端午节 1天、中秋节 1天和国庆节 3天。如果不放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资。

    法定假日即是国家的在每个法定假日的放假安排,一般都是适度的进行调整和周末连休,一般都是元旦连续放3天(含1个周末)、春节连续放7天(含2个周末)、清明节连续放3天(含1个周末)、劳动节连续放3天(含1个周末)、端午节连续放3天(含1个周末)、中秋节连续放3天(含1个周末)和国庆节连续放7天(含2个周末)。

    法定假日加班雇用方需付被雇用方每天3倍工钱,而周末加班(周
    六、周日)加班只有2倍工钱,所以春节如果老板只放你们三天,另外4天老板也必须支付2倍工钱,但放假的3天必须是除夕、初
    一、初二。
  • 特别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受三倍薪酬。
    那么,这个法规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制度性规定发生矛盾该将如何处理呢?在餐饮等服务行业节假日加班已经成为惯例,有的单位会在节假日前后安排员工调休、补休,从而冲抵加班费,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能否通过日后的补休来弥补,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因此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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