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天上班公司就要求签三年合同,三个月培训期,相当于试用期,之后公司把我的签的这些资料寄去北京总公司盖章,就要求我在家等通知培训,现在等了一天我因为个人原因不做了,没去培训想离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2018-08-08 08: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较我国以往的做法,更为细化了。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不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曾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在修改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为适应生产需求,有些企业每年招用许多季节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一般工作期限较短,只工作几个月,却按一年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建议细化标准。
    因此,本条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六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一个月和半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服务期内离职,应当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劳动者违约的,需依法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需把握两点:
    (1)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您好!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单位违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你不必支付所谓的离职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