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年52岁,以前没有交过新农保,现在补交15年,是否要在67岁才能享受保险待遇?

保险赔偿
2019-05-15 13:09: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补交的办理流程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缴费标准:以1000元工资为例子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综合医疗:1940*(公司
    4.5%+个人2%)=
    126.1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生育保险:1940*
    0.5%=
    9.7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331.23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住院医疗:3233*(公司
    0.5%+个人
    0.2%)=
    22.63元  工伤保险:1000*
    0.25%=
    2.5元(公司)  生育险:3222*
    0.02%=
    6.47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
    0.4%=
    12.93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
    224.53元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导读]:工伤保险认定工伤事故的基本标准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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