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哈尔滨暂住证怎么办?

2023-04-12 12: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暂住证的办理限制条件有: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二)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三)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或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目前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所替代,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证件有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者在北京就读的就读证明文件等,还需要证明在申请地已经居住了半年以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办理哈尔滨暂住证需要填写申请人暂住人口登记表,本人、单位或房主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