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个人一起做了两天临时工,答应做五天,做完五天结工资,结果打电话关机,或者不接,工资也不发,怎么办
-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您本人属于临时工,那就需要特别注意做到以下工作:
1、平时注意
证据搜集。保留好包括工资条、欠条、签到条等一切能证明
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作为讨薪的证据。
2、弄清用工单位性质。若欠薪方为私人老板,就不属于
劳动监察部门管辖的范围,必须到法院起诉。
3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缺乏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那你工资要回来的难度比较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