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入住城市的家庭,在住房条件低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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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其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一般是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房程序比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
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申请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
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以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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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六)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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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
抚养关系。 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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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