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在学校被狗咬了脚脖,出血,腿肿,走路瘸好几天了,学校给打了针。请问学校是否该给些精神补偿?

其它
2019-05-15 20:39: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狗咬伤后,如果狗主人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狗的主人赔偿治疗费。除非动物主人能证明是因受害人过错导致动物伤人的,否则饲养人就必须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 按目前刑法规定,是否负刑事责任是有争议的。如果小偷翻墙入院偷东西,你明知他被狗撕咬,而不去制止,导致小偷被咬死,主人成立不作为犯罪。小偷翻墙入院行窃,主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包括利用宠物撕咬进行阻止。
    但是,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仅仅只是意图侵犯财产的盗窃犯,显然不能放任宠物将小偷咬死。但目前只是在理论上的争议,实践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不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