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在职孕妇,我的劳动合同于昨日到期,但是公司现在还没通知我续签合同,他们说合同可以自动顺延,请问是这样,不用续签合同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8 10:3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不是赔偿,是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月薪或延长劳动时间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工资标准不变或提高,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