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某单位工作3年,签了5年合同,合同未满,原单位老板不尊重员工又生性多疑,我工作非常不愉快,所以想辞职离开,但原单位老板以种种理由不给我办离职手续,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现在他又出了个签订竞业协议的规定,凡是离职人员都要签订这个协议才行。

2018-08-08 10:5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个人原因需要办离离职的,按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2、离职书要写明什么原因(可说是个人原因),尽量不要提及对公司什么什么的不满,因为好合好散,况且还期望离开公司时给予一些方便;所以最后应该提及一些感谢公司的话;
    3、离职时间最好也在离职书中说白,以便公司考虑工作交接,体现人性化;
    4、按劳动法规定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要向公司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5、公司在收到你的离职书一个月内要作出回答,这是法定的;
    6、离职后你要关注五险一金的交纳情况和有关关系的转移;
  • 辞职后,劳动合同解除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只要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违约金,要看您当时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这一方面是否有所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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