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哑巴,属于残疾人,现在鉴定出来女儿不是我和妻子的,那如果离婚我要负法律责任吗?女儿还需要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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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离婚,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那是可以离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不符合法定的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第一次不一定会判离,但是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肯定是会比较照顾残疾人一方的。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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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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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