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中生在校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1级毁容,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学校将其开除学籍?

暴力伤害
2019-05-16 17:28: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就您所述案情结合上述规定,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争取缓刑。

  • 1、人身伤害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