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卖方,买方不复合购房资格,超过了约定时限,现在买房办了离婚,现要求我过户,我不过户就起述我合理吗

离婚
2019-05-16 19:47: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