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别人欠我3.27万,只有转帐记录,姓名,手机号及催欠聊天记录,有经手人姓名手机号,没有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怎么立案及费用多少?请赐教,多谢!

2019-05-16 22:39: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双方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补办后才能够离婚,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行协商确定如何分割财产,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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