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电动三轮车与轿车同行,相聚有一百米我转副道右转,他加速前进,由于它车速过快撞到我了,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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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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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车必须年满18周岁。
交警所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责任是否为骑车未成年人,如果不是,对方要承担主要责任。骑电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次要责任。相反则监护人主要责任。总之,就是要承担
民事责任地,也就是其监护人拿钱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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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