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私营房地产企业工作近5年了,现在老板以工程结束为由将我放假,但是放假期间不开工资,就是变相辞退,而且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说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8 13: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停产,职工被放假期间的最低工资包括劳动者应当包含三金中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最低工资规定》在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内容中不包括劳动者保险这一项,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三金”是计入最低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没有劳动合同也不要紧,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请立即去法院起诉。不然超过时间,劳动仲裁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局规定的讨薪是工作关系证明,除了劳动合同还可以是工号牌,以前领取工资的工资条,领导签字的凭证等都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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