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2月7日因工作导致左脚骨折,应该怎么索取赔偿?

2019-05-17 09:08: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你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单位应当在你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那么你自己可以自你受伤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以及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单位按原待遇发放。

    (2)、被认定为工伤后,在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或者自己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需要做伤残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你可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你这种情况属于几级伤残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

    (3)、如果单位未给你交社保,那么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待遇与之前治疗工伤的费用等)就应当由单位承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待遇。(需带上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作牌、工资条、同事证言等、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医疗明细等材料。)
  • 骨折伤害大小影响赔偿数额:骨折伤害的严重程度决定了赔偿项目类型,一般骨折伤害的案件,受害人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如果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则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伤残是受害人身体器官的残废程度,当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时,通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即可主张伤残项目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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