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在2015年借我7600元,一直未还,现在打电话不承认有借钱一事,我怎么可以把钱要回来?

2019-05-17 09:23: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未还款的,出借人有权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催要,如经催要仍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事实成立的,会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由法院裁决分期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是不足证明他人 欠本人钱的,银行凭证只能证明本人确实转账给他人,不足以作为借款依据使用。
    借款依据,如,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语音记录,借条,借款担保人,等等,才可以作为借款依据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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