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看守所对两罪的处罚标准是否一样?

刑事辩护
2018-08-08 13:3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 挪用公款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挪用资金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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