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转让烟草证,烟草局有权注销烟草证吗?

2023-04-25 23: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销烟草证需要:个人的身份证、烟草营业执照、填写自愿放弃烟草经营业务申请书进行注销,公告三个月后进行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等。
  • 法律分析:注销烟草证需要:个人的身份证、烟草营业执照、填写自愿放弃烟草经营业务申请书。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更,需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 法律分析:原则上来讲,营业执照注销烟草证也要注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 ,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