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从相识到结婚,怀孕不到半年,现在生孩子了,彩礼四万,我也带了十四过去了,她是四川女孩,我是湖北男孩,她现在什么也不给我,我一无所有,怎么办?我想报复
-
夫妻双方结婚时男方给付来彩礼,女方先提出离婚,如果男方能证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就需要返还彩礼钱。
离婚时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的,另一方还可以要求该方进行离婚赔偿。
-
彩礼一般情况不予以退还,有三种法定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双方并未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并没有结婚的或是骗取彩礼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