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婚姻法,是不是有一条,女方多次结果,第三次结婚不满三年的,女方家人要求离婚,男方可否要求退还彩礼?女方是不是造成骗婚的行为?

离婚
2019-05-17 14:0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彩礼的返还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您要证明存在以上的情况才有可能主张返还彩礼。另外骗婚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用语,而且这同样也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因为一旦认定该行为,那么可能就涉嫌到刑事犯罪的问题了。
  • 骗婚以后想离婚不能得到补偿。
      
    1、骗婚,涉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结婚为手段来欺骗他人财物,常见的方式的与他人结婚,索取彩礼,办了婚礼或者是领了结婚证或者是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结婚证后,结婚后短期内就消失。但如果是当事人,只是夸大收入、家境条件等,并不属于骗婚。
      
    2、我国婚姻法第40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6条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家庭暴力4种情况,无过错方才有损害赔偿
      骗婚,不属于离婚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 对于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没有造成给付礼金一方生活困难的,彩礼是不予退还的。至于摆酒席,也是不需要退还的。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的。
    至于是否能胜诉,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有证据证明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现因离婚而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还彩礼,法院应该会判决全额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