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岁强奸未遂,还判了半年这样会不会有案底呢

刑事辩护
2019-05-17 16:02: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现在的民事赔偿只是针对人身和财产损失,对与强奸未遂,只能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进行赔偿.如果人没有受伤的话,一般没有什么好赔的了.在我们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如果是要求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 根据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构成强奸未遂的条件应包括以下几点: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意思,并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是否认定为强奸未遂要看案件整个过程中行为人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若违背意志则可以被认定为强奸未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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