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
合同中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
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在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