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2月16号上班,但是因为我手术没来的急告诉公司请假,手术完后也立刻告诉公司上级,但是公司要求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19-05-17 20:46: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情况下员工如果自己主动辞职,是不会有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的,同时如果用人但为能够证明员工没有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在正式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则用人单位还可以就此要求员工给与一定的损害赔偿。
  • 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时,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要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30日后他就可以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而在试用期内的更简单,只要提前3日和单位打个招呼,而且也不必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其实就没有员工辞职的审批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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