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在12.14号突然宣布破产,然后公司说12月的社保已经缴纳,需要个人全部承担,合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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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
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
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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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可以自己缴纳的。
但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在外地无法自己办理。
把档案存在户口所在地区县的职介.然后就在那里办理个人交保业务.每个城市的比例不一样,而且上社保也有好几个档次.但至少也得每月300以上吧.
1、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2、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3。个人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4、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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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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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你可以去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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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