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外人可以举报重婚吗?需要证据吗?还是直接举报警方会调查?谢谢

2019-05-18 08:23: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法律上,重婚属既可自诉、也可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于重婚者公然漠视、挑衅我国现行法律,有损法制威严,且造成一系列社会后果,故人人可以举报。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重婚案件的检举后,均应当受理。
    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立案侦查,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过去,对重婚案主要由检察院立案审查、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可“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婚姻关系”。
    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院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有了变化,所以,重婚案件除了可以自诉外,也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该立案受理。  一般认为,利害关系人是与当事者有直接关系的人,如配偶等,但重婚案的利害关系人却比较特殊,根据有关规定,它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民政部门、妇联、工会等基层组织。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相关的司法解释: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相关的法条:《刑法》第258条规定,对于重婚罪的刑罚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一、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二、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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