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代表人(中国人)在中国开一间厂,现出差加拿大,在加拿大用中文签订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经理签名向银行贷款,期限一年,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2018-08-08 15:4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应该写: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有权进行和解,有权提起反诉或者上诉。n《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n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n

  • 一、没有委托书,可以认定为妻子系该房屋的买方,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买方支付购房款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二、中介作为居间人,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审查义务,应负一定的责任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一般是代理人代理委托事务结束,或委托人明确写明委托期限。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