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被人,用不锈钢铁锁打头和腰。导致头部出血,眼睛出血,腰骨问题,能不能告他起诉别人故意伤害罪。

2019-05-18 09:08: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是本案中的被害人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因此,被害人因故意伤害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 (1)根据打人时具体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打人者未满18周岁,可以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