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了四十万两年了不还,年利率借条上写一分五,谢谢!

2019-05-18 10:49: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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