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者写谅解书强奸犯还会被判刑吗?我被前男友强奸。现在正在刑事侦查阶段,我想知道,如果我写了谅解书发给法院,前男友还会被判刑吗?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8-08 16:3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已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严重后果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 受害方可以表示自愿不追究,但确实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仍要追究,但考虑受害人愿意谅解,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  如果女方反口说当时是自愿的,那才有可能让司法机关不追究男方,但女方就麻烦了,既然自愿当初为什么报强奸案,可能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刑事诉讼谅解书的获得必须以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积极足额赔偿为获得的条件。如死亡必须要支付死亡赔偿金,如残疾必须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如不能与民事赔偿等额赔偿,那也必须接近,否则很难获得家属和受害者的谅解,很难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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