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周年,性格合不来要离婚,男方用赔偿女方青春损失费吗

离婚
2019-05-18 14:40: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根据《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规定来看,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归一方,一般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对待,所以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在离婚诉讼争议中,直接提出离婚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往往很难实现,也会因为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比较难被法院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离婚的时候直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
    1、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2、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方式、造成的危害结果、获利情况、侵权人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因此离婚青春损失费也应当根据权利人的主张,综合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来确定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