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孙某知道某处经常聚众赌博,遂决定同另外两个朋友抢劫赌资。经过计划,三人各持一把刀潜入赌场,进行抢劫,造成3人重伤,共劫得赌资20余万元,后三人被公安机关抓捕。请问:孙某抢劫赌资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刑事辩护
2018-08-08 17:3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聚众赌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聚众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被抢劫后仍然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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