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0年前给朋友做担保银行贷款,现在我不知道她有没有钱,人也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2019-05-18 17:29: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给别人银行贷款做的担保,需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无法免责。①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 银行贷款故意不还属于骗贷行为,无法偿还解决方法和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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