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家门口玩,不是机动车行驶道路和人形路,被电动车碰断左腿股骨折,打官司造成什么案件,对方能赔偿多少钱

其它
2019-05-18 17:43: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将会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罚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2、受害人提出的,因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殴打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办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

  •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诉讼费用由原告先垫付,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5、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