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这属于经济纠纷,我给外女家哄孩子一年半一共是20000块钱,现在不给我,我能起诉她吗

经济犯罪
2019-05-19 06:35: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的是高利贷,如果你们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如果尚未还款,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该予以返还,超过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因为还不上直接跑路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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