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被抓了,可能是因为偷东西吧,(去年进过一次拘留所,被关了9天)但是偷的东西不是值很钱,大概1000左右,现在被关在拘留所,后天再弄不出来他就要被判刑了,我想去赎他出来,如果里面没有认识的人,我只拿钱去,这样能赎金出来吗?大概还需要什么具备条件?

2018-08-08 19:0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负责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度,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待开庭判决后,才能明确案件定性及相关人责任,在押人员也会有进一步的去向。
    看守所羁押期间只是等待开庭的一个过程。
  • 偷东西属于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  
    一、盗窃未遂,盗窃数额小,情节轻的,一般不予处罚,可以口头教育警告;  
    二、盗窃数额未成到犯罪标准的,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  
    三、盗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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