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而将公司承包给乙。双方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乙每年缴纳100万元的利润。一年后,承包人乙并没有上交利润,且将公司财务弄得一团糟。双方终止承包合同后,甲公司对前期帐务进行整理时,发现有10多万的货已经发出去但没有收到货款。甲公司有证据表明这些帐款已被乙个人占有。请问: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事辩护
2018-08-08 19: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应认定为贪污罪。
    (2)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首先,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其次,必须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最后,必须非法占有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以5000元至1万元为起点。
    2.责任要素为故意外,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你好!所谓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 规定: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就你介绍的情况,你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关键在于该客户给付你的佣金到底按规定是应该由公司所有还是说可以直接由你们所有。如果是按照公司章程应该由公司所有,则你们就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如果不是,则不构成该罪。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 您好,涉嫌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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