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孩子买了一个重疾保险,孩子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说只能是他们列明的疾病才可以赔偿,我还在是比较罕见的血液病,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5-19 14:46: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中未见有公司要出50%医疗费的说法。不属于工伤的情况,医疗费用只能按医保报销。
    患病期间公司应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
    按你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在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公司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医疗期具体多久,要看你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定。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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