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去年开始去英国读硕士。我女儿去年开始去英国读硕士在那里,她在宿舍和一以色列同学发生冲突,她用剪刀把那个人扎伤,然后被拘留,我给她送去了保释金,她被保释,然后受害者家属也去英国起诉她了,还表示不会原谅她,她害怕了,弃保逃回中国,前几天我正好放假,我就带她去海南旅游了,刚回来,昨天晚饭后我们出去散步回来时听邻居说前两天有警察来了我们小区,我姑娘开始担心了,怕和她有关系,该怎么办,会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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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发生冲突,其法律责任取决于造成的后果。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致人轻微伤,一般属于违法,可能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无论是轻伤还是轻微伤,都应当赔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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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该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开庭审理,其中由公安机关侦查两个月,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内,法院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内。普通程度为两个月。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各办案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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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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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