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居民,家是外地的,工作,因暂未买房,是和其他人租的房子合住。在合租过程中,我与合租的一人发生矛盾,结果他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损坏了我的电脑(约值三千左右),之后由于租的房子到期,当天他搬走了。
因为没有其他人,是我和他2人合租的,其他东西也没少,房门未有损坏,可以肯定是他做的,请问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了吗?我是否可以去公安机关起诉他?(目前我手上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盼望您的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8-08 20: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三十八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 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 关于毁坏公私财物罪定罪数额,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并没有具体解释,各地标准不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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