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年前有一个认识我的人在网吧把我朋友手机抢了,是持刀抢劫当时我在场,事后朋友去报警,当时他未成年被判了2年。现在他出来了,第一时间他找到了我,没有对我动过手,他问我现在我要怎么办,听他意思是要得到他进去年的补偿,他找到我的当晚我拿了100给他,过了几天天天来找我有一天晚上他遇到我就问我,他进去2年至少要得到点补偿,他说我自己看着办!我就说拿1000块给他当补偿,但是我现在非常的不爽,你说他着算不算敲诈?如果算他会被判几年?谢谢了

刑事辩护
2018-08-08 20:2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你所述的情况,不是敲诈勒索,债主的行为只能算作欺诈,更何况伪造的是欠债人的妻子。若欠债人所欠款项是为了家庭需要,妻子也有义务归还;若不是而是个人赌博等行为,只能由欠债人自已偿还。
    债主的行为,属于批评教育的范畴。
  • 您好!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
    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