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了十年零八个月服刑六年了可以申请假释了吗

刑事辩护
2019-05-19 19:34: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写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按判决书上的原告的内容抄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按判决书抄被告的内容,姓名性别什么的全部抄上)
    后面写:我诉XX某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审理,已经于某年某月某日审结并下发判决书,判令被告向我赔偿XX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现申请贵院予以执行(200X)X民初字XXXXX号判决书。(前面写的字号也就是判决书上写的字号,照抄就好了,千万别写错)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 自己不可以申请假释,假释与减刑的程序是基本一样的,只有执行机关才有假释建议权。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二条 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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