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在某色情论坛上发了很多帖子,内容都是色情淫秽的,数量已经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标准。他没用从中牟利。那时他不知道是犯法才发的,现在很后悔想删除以发的帖子,但他不是该论坛的管理员无法删除。只能从他发过的帖子中有个编辑功能,把里面的淫秽内容删除。(帖子还在但里面的内容没用了)。之后他改过自新不再看色情的东西,而且他还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上举报了上百个色情网站。

我想咨询下,1.我朋友在色情论坛上发过帖子但现在他把内容全部删除了,还算不算的犯罪,会不会被抓。2.他在网上举报了上百个色情网站这样算不算是有立功。

刑事辩护
2018-08-08 20:3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认定?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
  •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辩护是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委托,取得其授予的辩护权后,依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由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很好为自己辩护,因此律师辩护对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虽然此阶段不是行使辩护权,但却为了后来行使辩护权做准备。因此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也列入辩护范围。
    同一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可以为分别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辩护,但不允许同一律师同时为共同犯罪的多名罪犯辩护。总之,一个被告人可以请两名律师,但一名律师不能接受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委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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