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7日晚上我弟弟被同宿舍人怂恿从学校翻墙出去,起初他以为是上网干什么的,没想到后来同宿舍另外几个人用板凳腿打伤一个人,从其身上搜到手机两部,现金900多,整个过程弟弟一直在几米外看着,最后被叫过去踢了那人两脚,当天晚上他们用900买了条烟,吃了一顿饭,剩下的钱给了弟弟100,还让他保管两部手机。隔了一天后同宿舍人又出去抢劫,这次弟弟没有去,第二天早上被叫到北京市平谷区公安局。当天拘押。据了解弟弟是几个人里面最犯罪行为最轻的一个。所以请问严重么?法院会怎么判?他会被关多久?听说到法院开庭审判时间挺长,要两个多月,我很急,想弟弟尽快出来。

刑事辩护
2018-08-08 20:3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 涉嫌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被抢劫后仍然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