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破产案件中,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那么这里的“无正当理由”具体指什么呢?如果管理人以“最近工作忙,没时间”为由,算是正当理由么?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5-19 20:27: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破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有好处,因为它拖着只会让企业走的路越来越艰难,而且还有员工的工资,破产的话好像好多方面的资金就不用偿还了,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有好处,虽然说破产了,但企业领导人还是有利润可赚;二从员工方面讲,企业破产意味着失业,事业也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来源,但每个人都有家庭需要照料,所以谁也不想失业,从员工方面讲没有好处。
  • 企业破产,劳动者有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
    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
    (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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