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俺对象和他妈把孩子从我怀里抢走了,我要是起诉的话能要回孩子吗?现在孩子才一岁零八个月,我嫁过去要带的钱,带过去的钱要是离婚他能分到吗?我们一起过的钱我可以分到吗?俺对象把孩子抢去现在也不叫我见

离婚
2019-05-20 11:02: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法》为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